雲林死亡自撞事故略增 連3天交通大執法取締違規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3日電)雲林縣警察局有鑑於近月死亡自撞事故偏高,從昨天起至24日規畫交通大執法,針對不當駕駛及超速行為等重大交通違規,執行強力取締專案勤務,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今年7、8月份有7件死亡自撞事故,導致8人死亡,相較於今年上半年度略有偏高,因此警方昨天起展開為期3天交通大執法,不同時段在雲林縣內20處易肇事及易超速路段(口)取締違規。
警方表示,行政院補助雲林縣建置6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今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加上現有12處,屆時雲林縣「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增加為18處。
警方指出,新設6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包括,鬥六市火車站(鬥六市民生路與大同路)、西螺鎮中山路與公正路(西螺轉運站)、古坑鄉(台3線)光興路與永興路、元長鄉縣道145線與雲172線路口(客厝國小旁)、北港鎮僑美國小(台19線華勝路)、鬥六市鎮北路與明德北路。各路口分別可以偵測多種違規項目,包含路口未禮讓行人、闖紅燈及超速等。
此外,雲林縣追加編列預算,在土庫鎮145縣道32公裏處、莿桐鄉台1線與中正路口、元長鄉台19線與雲168線路口等3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強調,建置科技執法非以處罰為目的,是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駕駛人的不良習慣,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編輯:郭諭儒)1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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