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1日電)台南市東區某家建設公司積欠4年稅費逾新台幣3500萬元,遭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實際負責人李姓男子昨天到案說明,被當場留置,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南市東區某家建設公司積欠109年至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112年度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112年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共3579萬5056元,遭移送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調查,這家建設公司負責人雖是廖姓男子,但實際負責人是64歲李男及妻子蔡姓女子;建設公司110年至111年營業收入共3億6000多萬元,111年至112年由公司帳戶提領或匯款給第三人1004萬元,開立票據給第三人提示兌付1165萬元,李男卻無法證實金錢流向。

李男昨天到案說明,行政執行官認定李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編輯:陳仁華)1130821



標題:欠稅費逾3500萬元 台南某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遭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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