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法結婚更易離婚難 網憂加劇拐賣與家暴
(中央社台北15日電)中國擬修改結婚法規,簡化結婚登記程序,不再需要戶口名簿,同時使離婚變得更難,「離婚冷靜期」內只要一方不願意即可撤銷離婚。相關話題衝上微博熱搜第一,網友擔心此舉會加劇人口拐賣和家暴問題。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12日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這是中國「婚姻登記條例」自2003年10月1日施行以來的首次修改。
修訂草案和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相比,在結婚和離婚程序上做了修改。
首先是結婚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並且取消婚姻登記地域管轄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中國大陸居民,只需出示本人的居民身分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離婚登記的大陸居民則須出具本人的居民身分證和結婚證。
其次是寫明可以撤銷婚姻的情況,包括因脅迫結婚、不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另外。透過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辦理婚姻登記者,民政部門收到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出具的事實認定相關證明、情況說明、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等證據材料,應當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撤銷相關婚姻登記。
草案還針對30天的「離婚冷靜期」做出具體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原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終止離婚登記程序。
該草案在微博引起網友討論,尤其是「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這個話題衝上熱搜第一,並以負面評價居多。許多人擔心此舉恐加劇拐賣人口、強迫結婚的問題。
同時,「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申請撤回」的話題也引發許多討論,不少網友質疑,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可以撤銷離婚的規定,將加劇家暴問題。
中國民政部稍早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中國全國結婚登記數創下近年新低,共計343萬對,相較去年上半年減少49.8萬對;離婚登記則有131.7萬對,減少4.3萬對。(編輯:廖文綺/楊昇儒)1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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