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主嫌傅榆藺、陳樺韋一審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2人無期徒刑,另11名共犯各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警方民國111年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其兒子北上應徵工作卻遭詐騙集團囚禁。警方獲報後歷經數波攻堅救出遭囚禁者,並發現另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隨後在桃園、南投尋獲遺體,陸續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全案曝光,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指派傅榆藺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詐騙,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餘元。

士林地檢署起訴傅榆藺等人。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判處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犯罪所得;另多名幹部、成員與棄屍者,各判處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徒刑。

傅榆藺等人上訴,由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指出,由於證據調查繁多,分批審理,今年4月間宣判,駁回其中16名共犯上訴,仍判處1年4月至26年不等徒刑。

高院今天進行第二波宣判,審酌主嫌傅榆藺、陳樺韋及11名共犯所擔任角色、分工、期間、手段等因素,均不思憑己力以正當手段賺取金錢,又貪圖高報酬而參與犯罪組織,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甚至造成3名被害人死亡,仍判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11名共犯各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另一方面,首腦「藍道」杜承哲案發後落網,檢察官另行起訴杜承哲等4人。一審的士林地院今年7月10日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決杜男應執行無期徒刑,同案被告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也遭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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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 二審仍判主嫌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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