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500萬元搶案 幕後指使男子死亡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2日電)陳姓男子等人組強盜集團於3月間在北市內湖等地行搶500萬元得手後遭逮,檢方查出已墜樓身亡的某樂團羅姓主唱為幕後指使者,日前給予不起訴處分,另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陳男等人。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羅男今年3月間因知悉被害人謝姓女子等人欲前往銀行提領鉅款,心生歹念,指示陳姓、李姓、莊姓、黃姓、黎姓男子等人共組強盜集團,並由陳男、莊男、黃男、黎男下手行搶。
檢警查出,羅男傳訊告知陳男等人有關被害人謝女等人外觀特徵,以及謝女等人提領鉅款的地點、動線,方便陳男等人蒐集、跟蹤謝女等人的行車習慣及日常作息;陳男為躲避警方追緝,提議由羅男出資購買權利車,以利犯案。
檢警追查,羅男指示陳男等人帶著裝有辣椒水的提袋,並分配好駕駛、聯絡、取錢、把風、噴灑辣椒水等工作,由羅男居於幕後並透過訊息指示陳男等人的行車動線、告知被害人位置,並規劃分贓分潤報酬等事宜。
起訴書指出,謝女等人於3月23日下午先到南港區某銀行提領新台幣500萬元,再於同日下午到內湖區某銀行提領195萬元,欲離去時遭埋伏已久的陳男等人行搶500萬元。陳男等人得手後逃逸,警方追緝到案,並經法院裁定收押。
檢方表示,陳男等人均坦承犯行,並供出幕後指示者為羅男,而羅男於搶案後翌日墜樓身亡,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警方於案發後另循線逮捕參與規劃行搶計畫的黑道幫派成員李男,並查出李男曾透過女友找律師刺探在押的陳男等人有無供出他與羅男身分,並交代會幫陳男找律師、給安家費但事後均未辦到,檢方日前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陳男、李男等人。(編輯:戴光育)1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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