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2日電)顏損者常在職場面臨差別待遇,即使同事出於友善的「幫忙」也可能釀尷尬。陽光基金會倡議履歷不貼照,「盲聘」避歧視,推出「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盼讓所有人都能展長才。

畢業求職季到,社會新鮮人無不摩拳擦掌、期待一展所長;但顏損者卻因外貌,在職場面臨諸多挑戰。陽光基金會「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不友善面試經驗,甚至有面試官要求顏損者揭示疤痕或胎記。

談及職場經驗,今年29歲的立言說,有時候別人的「友善」也會令場面變得尷尬。立言自出生時起,在鼻子以下到頸部皮膚就有著大片紅色血管瘤,近14年持續治療,嘴脣也捱過3次刀,雖然社交上沒有造成太大困擾,卻曾在擔任飯店房務人員時,即使自認可以獨自完成工作,卻屢次受到某名同事主動協助。

這樣的狀況引發其他同事不滿,認為她受到特別待遇。沒想到,當眾人詢問為何立言可以得到額外協助,這名同事卻說,「我看她這樣很可憐啊」,讓場面相當尷尬。「我們需要的是同理而不是同情」,立言說,希望大家能抱持做朋友的心,直接詢問是否需要幫忙,表達關心。

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指出,陽光14年來積極推動臉部平權,近年其實已經有越來越多民眾知道「不以貌取人」,其實不論顏損者或一般人都一樣,每個人都有優勢與不如的地方、每個人都值得被尊重;但顏面損傷者在求職時,仍可能因外表在審視履歷的階段就被刷掉。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說明,其實多數顏損者都不具有身障身分,最常見的障礙也不是在身體上,而是來自他人的刻板印象或異樣眼光;近年英美國家為了避免種族歧視,開始盛行「履歷不貼照」,盼國內企業跟進這種「盲聘」做法,避免因外貌差別待遇。

助僱主從招聘,到職場互動有所依循,營造更多元共融職場環境,陽光基金會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陽光即可索取,盼讓所有有能力的求職者,都有機會一展長才。(編輯:李淑華)1130712

舒靜嫻
莊麗真


標題:顏損者求職就業遭差別待遇 民團籲履歷不貼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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