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針對協和電廠7日環評審查突然變更會議室一事,環團發聯合譴責聲明,要求環保署強化民眾實際參與;環保署表示,環評型式因應不同情況而有不同備案,之後一定是按照正常程序開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日續審協和電廠四接環評案,期間突然變更會議室引發爭議,環保署綜計處長劉宗勇事後說明,是希望讓旁聽民眾能夠實踐發言權利才換會議室,造成誤解很抱歉。

對此,由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在臉書發布聯合譴責聲明,要求環保署應提出會議失序的合理報告以及後續如何強化民眾參與的實質改善。

環境法律人協會表示,當日會議主席既未尊重在場其他旁聽或待發言的參與者,更離譜的是,假借10分鐘休息之名行變更會議室之實,將其他旁聽發言等參與者甚至是採訪媒體全部留置在舊會議室,改採線上視訊會議方式進行。

環境法律人協會指出,主席對於參與者提出「程序問題」,竟召開閉門會議由環評委員判斷是否屬「程序問題」,其中參與者主張一重要「實體爭議」即「本案是否應重新進行範疇界定程序」,乃涉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0條環評重要實質審議問題,根本不是議事程序中所稱錯誤的「程序問題」。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7日這場環評會議程序拋棄過往所累積的民眾信賴,自行增加不曾有過的程序及阻礙民眾參與的理由,並在無預警下將環評委員換到另個密室討論,已破壞民眾對於程序上的預期性及穩定性;這不該是強調自己是人權或是民主國家政府該有的態度及做事方式,這樣的操作實質上已導致人民對於環評信賴的崩潰瓦解。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批評,環保署不應假公眾程序杯葛為由,推託自身對於議事規則的常識不足以及漠視民眾對於環評參與、決策等重要權利;呼籲環保署必須針對此次事件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並強化民眾參與的保障及發言機制,讓環評得以實質有效運作。

環保署副署長王雅玢9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環評會議的型式,可能有很多的方式、備案,會因應不同的狀況調整,之後一定是按照正常程序開會;會議是要兼顧各個團體的權益,不論是正反方,都要考量他們的立場,才有不同的安排式;她強調「造成誤會真的很不好意思,會再檢討」。(編輯:李亨山)1120711



標題:環團譴責突換會議室 環署:之後按正常程序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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