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0日電)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貪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續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同案被告建設公司負責人陳福成,經協商可望以認罪及支付新台幣600萬元公益捐款換取緩刑機會。

下午準備程序庭主要進行陳福成認罪協商,經檢方及陳福成辯護律師協商後達成3點協商條件,包括被告同意檢方起訴法條科處刑罰;檢方同意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被告同意向公庫支付600萬元公益捐款。

陳福成隨後在開庭時承認檢方起訴的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並同意協商條件。

台南地檢署去年3月接獲陳凱凌涉嫌貪污情資後分案偵辦,同年12月21日指揮搜索,在陳凱凌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檢察官訊問後於12月22日凌晨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調查,陳凱凌任內涉嫌向廠商詐取180萬元,及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共14萬2200元,且又因購屋隱匿296萬餘元,其中財產來源不明226萬餘元。

南檢今年4月20日偵結起訴3人,被告除陳凱凌外,還有建設公司負責人陳福成、不動產代銷公司負責人翁東明等2人。台南地院6月27日首開準備程序庭,陳凱凌認罪及願繳回犯罪所得,以爭取交保。但台南地院仍在4日裁定,陳凱凌自7月20日起延押2個月。(編輯:謝雅竹)1120710



標題:前台南經發局長涉貪 同案建商被告盼認罪換緩刑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2379.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