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蕭姓男子經營企業社,非法在台中地區代收垃圾,並勾結台中市清潔隊員收受賄款後,協助載運至焚化爐處理,案經檢警環共同偵辦後,檢方日前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蕭男等4人。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非法代收」垃圾掃蕩專案,並勾稽垃圾車GPS行車軌跡及人員出勤異常情形。

環保局發現有非法業者某企業社負責人蕭男,勾結陳姓清潔隊員(現已離職),由陳男駕駛垃圾車,私運蕭男非法代收的生活垃圾及廢傢俱等廢棄物,載運至烏日區焚化爐處理。

案經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廉政署及台中市環保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辦案人員調查後發現,蕭男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卻非法代收垃圾,並透過清潔隊王姓隊員(現已離職)仲介陳男,以每車(400至500公斤不等重量)新台幣1000至2000元不等代價作為賄款,要求陳男協助清運廢棄物。

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間,持搜索票前往蕭男的企業社據點執行搜索,查扣貨車2部及自小客車1部,並帶回涉案及證人共9人調查,經檢方複訊後裁定,蕭男及王男分別以10萬元及5萬元交保,陳男經台中地院裁定以15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蕭男等人非法清運共計141次,陳男實際收受賄賂約12萬8000元,蕭男不法利得約35萬9550元,2人在檢方偵辦時坦承,並繳回犯罪所得。

經台中地檢署今年5月底偵查終結,將企業社負責人蕭男、邱姓員工、清潔隊員陳男及王男等共4人,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編輯:謝雅竹)1130702



標題:非法代收垃圾買通清潔隊員處理 中檢起訴涉案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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