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豪指黃國昌住處頂樓加蓋 新北市府初判既存違建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8日電)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在網路張貼汐止區某民宅頂樓照片,他指出,此為前立委黃國昌住處,建物不僅加高、加寬且雨遮也超出建築線。新北市工務局指出,初判此頂樓為既存違建。
張錦豪昨天在臉書(Facebook)貼文還附上3張照片指出,民眾向他陳情,指稱這5樓鐵皮屋整層,可能有人忘記申報,在此必須提醒一下。
貼文附上3張照片,其中1張照片為黃國昌臉書內容的截圖,在此截圖的文字中,黃國昌提到與父母在汐止住了幾十年的家,是汐止4層樓透天厝;貼文另2張照片,分別是頂樓鐵皮屋頂雨遮的正面與側面畫面。
張錦豪在貼文表示,「也許就當作屋主他的畸零地停車場忘了種菜,這頂樓有種菜需求就算了」。但是,一般頂樓都只有加高,這5樓鐵皮屋還加寬,雨遮嚴重超出建築線,這就比較特別了。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拆除大隊副總工程司林奕佐今天指出,這棟5樓的鐵皮屋,經查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為4層合法建物,但第5層違建初步判斷屬於民國98年6月24日以前增建的既存違建。新北市府後續會派員到場勘查,並依違建管理辦法處理。
張錦豪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貼文中的照片就是黃國昌住家,他公布的目的只是提供外界檢視。
工務局指出,依照民國106年9月修正發布的「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相關作業分為4大類,其中A類優先拆除類,為施工中或新建造違章建築;B類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政,配合優先拆除專案的政策性案件。
C類為八大行業或文教補習班等公共場所等特定性違章建築;D類為露台違章建築、屋頂平台增建1層違章建築等,為一般性案件。(編輯:戴光育)11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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