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8日電)行政院會近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規劃明年7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今天說明,若房屋所有人出租住家用房屋,適用的是1.5%至2.4%較低稅率,稅負不增反減。

行政院會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進行「全國歸戶」,且法定稅率調升至2%至4.8%,預計2024年7月起實施,2025年5月開徵。

財政部今天說明,為鼓勵多屋族將住家用房屋釋出、提供出租使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特別提供房屋所有人出租住家用房屋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優惠,稅負不增反減,且維持現行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1.2%的優惠稅率。

財政部解釋,政府為照顧租屋族,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租屋者可申請領取租金補貼,與此同時,房東便符合公益出租人條件,可享有相關租稅優惠。

舉例而言,租金收入每屋每月新台幣1.5萬元以下部分不用繳所得稅;出租房屋的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出租的房屋按自住用稅率1.2%繳納房屋稅。換言之,房東出租房屋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稅負不會增加。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對於房屋所有人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也提供1.5%至2.4%較低稅率,與一般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2%至4.8%及現行最高稅率3.6%相較,稅負不增反減。

財政部指出,多屋族若想減輕房屋稅稅負,可將「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下原應適用2%至4.8%的閒置房屋出租,讓租屋者租到好屋,互利互惠。

財政部說明,內政部統計2022年度公益出租人約12.6萬戶,以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現值100萬元,每月租金收入1.5萬元為例,全年租賃收入18萬元全部免稅;至於房屋稅率為1.2%,房屋稅額1.2萬元,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下,稅率、稅負不變。(編輯:張均懋)1120708

行政院會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除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同時針對持有多戶且未做有效使用的房屋持有人,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整體提高為2%至4.8%。(中央社製圖)
行政院會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除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同時針對持有多戶且未做有效使用的房屋持有人,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整體提高為2%至4.8%。(中央社製圖)


標題:財部:囤房稅2.0 多屋族可出租房屋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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