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社宅興辦計畫修正 非自償性經費將核實補助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天說,行政院6月11日已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三次修正,非自償性經費將核實補助,並延長補助期限,鼓勵地方政府、國家住都中心在興辦社宅同時,兼顧中央財政營運。
董建宏下午舉行內政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裁示,民國114年以後的社宅推動,是以8年達成「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為目標,在直接興建、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3大方向持續努力。
董建宏指出,直接興建部分,相關用地的盤點、規劃與取得,以及需要各部會協助之處,請國土管理署滾動檢討。未來針對社宅進行生活圈規劃、多元取得社宅用地,結合社福設施設置,以「小造鎮」方式興辦社宅。
董建宏也說,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三次修正,6月11日已獲行政院核定,修正重點包括非自償性經費將核實補助,鼓勵地方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宅同時,兼顧中央財政營運,並延長非自償性補助期限,由分20年改為分30年方式撥付,藉由拉長補助期間,降低國庫每年支出。
國土管理署主任祕書朱慶倫表示,社宅工程經費是透過租金收入來挹注,但因不同地區租金水準不同,無法完全挹注,因此針對非自償性經費部分,不管地方或國家住都中心興建,國家都會協助,經費約為新台幣3392億元。
媒體詢問,國土計畫法將在2025年4月30日正式實施,董建宏12日也拜會雲林縣長張麗善,詢問推動進度。董建宏說,農一、農二的劃設是尊重地方政府所提計畫,作為劃設基準,農民權益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是將既有的區域計畫法的國土使用狀態,直接套用進去。
董建宏表示,原則上尊重地方政府,在6月底各地方政府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準時送上來;至於是否要有所改變、延長,尊重立法院的討論,內政部還是期待6月底各地方政府能送來。
董建宏指出,4月1日曾詢問各地方政府對國土功能分區圖送出是否有疑義,當時只有嘉義縣、雲林縣、南投縣明確表達有疑義,其他縣市都沒任何問題。罰則部份,是針對土地達2公頃以上的大型開發案,有重大違規才會處以罰鍰;至於檢舉辦法還在廣徵意見,沒有明確實施時間點。
另外,劉世芳日前裁示要在內政部設置「警消勤務安全促進與事件調查會」(勤安會),內政部主任祕書黃駿逸指出,劉世芳今天要求務必在6月底前完成勤安會設置,並召開第一次會議,盼整體提升第一線人員的權益及安全保障。(編輯:蘇龍麒)1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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