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1日電)蘇姓業者在花蓮經營2家手機行,涉嫌幫買手機的消費者辦理分期,卻暗中向融資業者申辦高額利息借款。警方獲報偵辦,將蘇姓業者、劉姓員工依重利等罪嫌送辦。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表示,花蓮有2家手機行在網路張貼「購買手機可辦理分期付款」訊息,實際上是協助消費者向放款融資業者申辦高額利息借款。

警方指出,店家利用話術向顧客推銷分期方案,例如有顧客想借款2萬元,手機行卻向民間借貸公司借5萬元,然後將手機價格3萬元先扣掉後,剩下的才給顧客,讓顧客背負5萬元的債務。

此外,涉案業者另涉嫌在顧客的申辦金額加入新台幣6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毛利」,等放款業者放款後,再以低價向客戶購回手機再轉售他人,再次牟取不當利益。

專案小組調查完畢後,報請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葉柏岳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及拘票至花蓮市及吉安鄉2間手機行搜索,並拘提蘇姓老闆及劉姓員工2名犯嫌,當場查扣涉案手機2支、筆記型電腦1台及被害人簽署借款切結書1批,警方偵詢後依違反刑法詐欺、重利及偽造文書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不少民眾手機經常會收到「低利」、「免手續費」、「免核」、「立即放款」等貸款簡訊,吸引民眾點閱申辦,其實,這是放款業者常用的話術,實則內藏有高利貸陷阱。

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提醒,一般業者法定約定利率上限16%,但不少廣告宣傳刊出的總費用年百分率卻超過上限,讓民眾搞不清楚,另外,貸款利率是月息還是年息應先問清楚,也盡量找可靠的銀行申辦,降低風險。(編輯:蕭博文)1130611

王旭昌
葉柏岳


標題:買手機辦分期藏高利貸陷阱 花蓮警逮2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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