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1日電)雲林元長鄉瓦磘反光電自救會上百人,今天到雲林縣議會陳情,高喊光電滾出瓦磘、縣府專案退回,要求光電業者撤出村莊,並遞交陳情書給縣長張麗善。

能源公司在雲林瓦磘村設置太陽能光電案場,由於距離住家僅2公尺,且位於村莊中央,村民上月中旬在案場拉布條抗議,今天自救會上百人搭遊覽車到縣議會陳情,高喊「光電滾出瓦磘、縣府專案退回」。

張麗善表示,她認同屋頂型種電,一地2用,但沒想到能源業者會在村莊內的建地地面種電,她不認同此作法,因為居民出門就會看到光電場,會影響居民生活起居,造成焦慮,所以她理解村民心聲。

張麗善指出,縣府發現台電與光電業者尚未簽訂細部計畫的契約,所以縣府上週已發文給台電,轉達民眾心聲,希望台電可納入考量。

張麗善強調,地方政府與中央權責不同,電業法不是地方政府權責,但她跟議會與民意站在一起,會站在居民立場,保護居住環境,為民發聲。

瓦磘反光電自救會長陳安邦說,超過800名村民簽名連署,希望光電業者滾出村莊、縣府專案退回,堅決要求光電撤出瓦磘村。

元長鄉長李明明說,民眾對於住家、禽舍等屋頂上種電沒有感覺,但設置在瓦磘村的光電場緊鄰住家,村民走出家門口一眼就看到,會感到恐懼,當時縣府審查時沒有考慮到居民感受,如今村民發出怒吼,希望縣府能聽進村民心聲協助撤案。(編輯:陳仁華)1130611

張麗善
李明明


標題:光電案場就在家門口 雲林瓦磘村民遞陳情書要求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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