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棄嬰致死 屏檢裁定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屏東縣7日電)屏東市5日清晨發生棄嬰致死案,檢警隨即逮捕女嬰母親柯姓女子。柯女今天出院,屏檢雖認為柯女罪嫌重大,但考量產後身體狀況及犯罪動機,命以科技設備監控方式替代羈押目的。
這也是屏檢首件偵查中對被告實施執行科技設備監控案。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5日清晨6時獲報,指屏東市廣東路一棟大樓旁巷子內發現1名嬰兒遭棄置,警消獲報後到場,發現女嬰全身赤裸躺在路邊,救護人員隨即實施救護並送醫急救,女嬰仍於8時多經醫院宣告死亡。
全案屬重大婦幼案件,屏東警方除通報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並依婦幼案件通報系統通知縣府社會處,並會同縣警局刑警大隊、婦幼隊等單位同步偵處。
全案經縣警局鑑識科採證,調閱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以及檢視現場狀況,研判有地緣關係,進一步針對附近住戶全面查訪,在鄰近租屋處查知柯女為女嬰生母並有犯罪跡證,當場逮捕並戒護就醫。
上午柯女經醫院評估辦理出院,經檢察官訊問及依調查所得證據,足認柯女涉犯殺人等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黃女產後身體狀況、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等情節,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依比例原則較輕微替代措施,下午訊後諭知限制住居,並依刑事訴訟法訂定的「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科技設備監控方式,替代羈押強制處分。(編輯:孫承武)1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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