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為協助花蓮0403震災事業單位,將補貼今年6至8月花蓮轄區內僱有員工的投保單位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保費的半數;勞保局將會協助辦理,投保單位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促進花蓮縣勞工穩定就業,針對花蓮縣內受0403震災影響事業單位,提供穩定僱用訓練獎勵及保險費補貼措施。

在「投保單位保險費補貼措施」部分,勞動部今天公布「勞動部辦理113年花蓮縣轄區內受0403震災影響投保單位保險費補貼要點」。勞動部說明,針對花蓮縣轄區內僱有員工的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且為民營事業單位並受震災影響較大行業,補貼投保單位今年6月至8月應負擔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的半數。

勞動部指出,行業別包含「農、林、漁、牧業」、「住宿及餐飲業」、「支援服務業」、「藝文、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石材製品製造業」、「水泥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與「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等。

勞動部說,符合補貼資格的投保單位,勞工保險局於開立繳款單時,依系統資料一併辦理保險費補貼事宜,投保單位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在「穩定僱用訓練獎勵措施」部分,已於1日公布施行「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勞動部說明,針對花蓮縣內事業單位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每月達75小時以上,並於該減班休息期間安排受僱勞工參加每月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按實際參訓勞工人數,提供每人每月1萬3725元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

另外,對於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依事業單位安排,參加每月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由事業單位協助依減班休息前後的投保薪資差額,代向勞動部申請勞工訓練津貼,並由勞動部直接撥付至參訓勞工的個人帳戶,訓練津貼依參訓勞工投保薪資差額的狀況,最高可申領1萬8330元。

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需在8月31日前,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編輯:李亨山)1130604



標題:助花蓮震災 勞保局補貼當地6至8月半數相關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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