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洋離岸風電環差案過初審 補潮間帶施工工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境部今天審查彰化外海環洋離岸風電環差案。由於此案涉及潮間帶施工,環委要求補充說明工法及環境影響減輕對策,經會議討論後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將送環評大會審查。
環境部今天召開「環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根據資料,本案於去年4月通過環評、去年底獲經濟部核配,預計民國116年併網;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面積約53平方公裏,距離岸邊最近約8公裏;風機數量不超過42座,總裝置容量最大不超過440MW。
第1次初審會議時,環評委員認為,應由經濟部與業者先共商海纜上岸點、再送環境部審查。
開發單位今天表示,海纜上岸段將依主管機關規定由彰化南側共同廊道上岸,並設計3個上岸點的具體規畫及可能的陸纜路徑,調整原核定陸域輸配電系統併聯規劃,未來陸纜將依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際核定路線為主;原規畫變電站面積為1萬平方公尺,也申請變更下修至4000平方公尺。
環委指出,本次雖然有3個上岸點及陸纜的具體規畫,但現在已經是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應該很明確的說明到底優先選項為何、執行有什麼困難。
開發單位回應,主要是涉及私人土地取得協商,需分別與眾多地主協調;會希望選擇對環境影響最小的方案。
另外,環委指出,由於上岸地沿岸為潮間帶,且寬度達3、4公裏,以水平導向鑽掘工法(HDD工法)有約1公裏左右的長度限制,剩餘距離若沒有使用HDD工法,在潮間帶施工都是很敏感的事,施工工法應該說明清楚。
環委並要求評估於潮間帶開挖時避開4月份候鳥群聚、北返期間,並補充無法使用HDD工法時的規畫及範圍;另外補充施工期間二氧化氮排放量較背景值大幅增加的原因;回填採用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的規畫等。本案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編輯:李亨山)1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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