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7日電)為阻絕詐騙,打詐5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投信投顧法修正案已公布施行。刑事局今天表示,網路平台業者應先審視投放廣告內容等,即日起將依新法加強取締違法網路投資廣告。

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為減少民眾誤信網路投資廣告遭詐騙,金管會研議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5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6月28日公布施行。

刑事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遏止假投資詐騙廣告亂象,中央推動修法,要求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加強網路平台業者事前審查和事後下架機制,如未依限改善下架,可裁處新台幣12萬元至60萬元罰鍰,導致民眾受騙,將負連帶賠償責任等法律責任。

刑事局表示,網路平台業者在刊載投資廣告時,應加強審核自律自治、善盡企業及社會責任,由源頭端阻絕假投資廣告,減少民眾接觸詐騙訊息。

刑事局指出,呼籲網路平台業者應以自治自律精神,先行審視目前投放廣告內容、調整系統過濾機制,修正定型化契約等方式,遵循修正後法規,且即日起將依新法加強取締違法網路投資廣告。(編輯:張銘坤)1120707



標題:打詐新制上路 刑事局:加強取締違法網路投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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