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蟲食代1 / 專家指喫蟲100個理由 台灣僅限蜂蛹等4種昆蟲可食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陳婕翎台北2日電)聯合國糧農組織推廣食用昆蟲逾20年,國內合法昆蟲食材僅4種。專家指出,有很多理由要推廣「食之有年」的昆蟲,在文化保存和環境永續都有益,討論食安也應兼顧國際趨勢。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日前舉辦「呷蟲王者」荔枝椿象創意食譜的活動,在民眾陳情及衛生人員關切下,改為示範油炸未做食用,讓國內昆蟲的食安規範引發討論。放眼國際,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自2003年以來,就在全球各地進行與食用昆蟲相關工作。
根據糧農組織2022年的公開文獻,全球超過1900種昆蟲可以食用,不僅提供豐富蛋白質、優質脂質與纖維並補充礦物質;且對環境有益,飼養所造成的碳排放比肉用牲畜少、使用的土地面積與運輸成本也更低;若以蟋蟀來看,要產生同樣重量蛋白質,所需飼料比牛低12倍。
知名主持人兼生態攝影師「阿傑」黃仕傑,曾造訪多國品嘗各種昆蟲料理,並撰寫「昆蟲上菜」一書。
他回想各種「食蟲」經驗中,最印象深刻的,就是多年前跟著南美洲當地原住民,上到海拔1600公尺左右的山區時,因為自己肚子餓,當地人直接砍木頭取其中的蟲,或生食、或火烤來喫。
不少台灣民眾也曾喫過炸蟋蟀,可多數人仍把喫蟲當作可怕、落後的事,也擔心食用昆蟲有食安風險;其實日本這樣的已開發國家,仍保持著喫昆蟲的傳統。
阿傑說明,在長野、秋田等不臨海的地區,冬季蛋白質來源有限,因此傳統上在秋收後,會捕捉蝗蟲、用糖跟醬油熬煮,做成「甘露煮」,如今也以罐頭形式販售。
在食藥署「台灣的可食用昆蟲及昆蟲來源製取之原料」的正面表列上,僅有紅蚯蚓、蜂蛹、擬黑多刺蟻、蠶蛹等4種。
台灣大學昆蟲系名譽教授楊平世推廣食蟲多年,他曾在2015年與台大實驗林管理處研究助理陳陽發共同在國內期刊「自然保育季刊」發表文章「食用昆蟲-喫昆蟲的一百種理由」。
陳陽發說明,確實野生蟲多少會有寄生蟲問題,但就像豬肉一樣,只要充分加熱就可避免風險。要注意的是,田間抓到的蟲隻可能會受到施用農藥影響,因此若想嘗試食用,務必要找新鮮活蟲。不過,若走向量產、有專門飼養,就能大幅降低這兩項風險。
陳陽發也提醒,昆蟲富含甲殼素,含量可能甚至比蝦蟹都高,因此喫蝦蟹會過敏的民眾,喫昆蟲過敏的機率也很高,應該盡量避免。
從小喜歡抓蟲的阿傑,兒時有次抓到台灣大象鼻蟲,母親因此與他談起,自己小時候在田中抓蟲烤來喫的經驗,母子倆人因此有了共同回憶。
陳陽發也指出,除了早期台灣農村,在烏來泰雅族、屏東山地門鄉等原住民聚落,也有喫蟲習慣。推動食用昆蟲,除了在環保、教育上的意義外,也有利文化保存。
針對這次爆出爭議的椿象,陳陽發表示,其實在東南亞地區、中國貴州、雲南等地,都有非常悠久的食用傳統,食用紀錄甚至可追溯至唐朝時期,如今也留有各樣菜譜。
然而這樣民間有食用習慣卻法規無法販售的食物,不僅只是民眾比較不熟悉的椿象,就連坊間常見的「虎頭蜂酒」,儘管在台灣、中國、東南亞地區都有上千年食用歷史,在食藥署規定中,仍無法合法販售。
陳陽發說,還有許多野果、野菜,可能在民間或原住民族群有食用習慣,卻未被認可為可供食品使用的原料,但這些其實都符合政府近年積極推廣的森林副產物、地方創生,更與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息息相關,因此盼在產官學合作下,讓這些「食之有年」的食材能合法上市。(編輯:陳清芳/陳政偉)11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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