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多組環團、民間團體發布聯合聲明,呼籲立即退回由藍營立委提案的「花東交通三法」,強調交通工程應回歸環評等既有法規把關,需詳細評估關係到住民生存與發展的各種天然資源影響。

由荒野保護協會發起、截至今天晚間10時許已有20多個團體共同參與聲明,呼籲立即撤回「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3項草案,才是全民之福。

聲明中提出3大訴求,呼籲永續發展不應淪為口號,應先完成政策環評及實質評估與討論對環境的衝擊;面對花東地震、脆弱地質與氣候變遷的衝擊及對生態破壞,應先有對策方案;照顧花東居民應以氣候調適為優先,避免新建設成為錢坑法案無實質效益。

聲明中強調,面對任何重大的開發建設,都應該以「環境基本法」為前提,需詳細評估關係到住民生存與發展的各種天然資源影響,如同聯合國提出永續發展的意義在於「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的發展途徑。

另外,森林城市協會等6個團體起草相似聲明,同樣反對花東交通三法,並要求交通工程應回歸環評等既有法規把關,不能以專法強制通過。

森林城市協會指出,此3法內容皆涉及大規模土地使用及工程建設,貫穿中央山脈等涉及生態、環境、森林、水源及地景破壞,尤其預算涉及10年新台幣1兆至2兆的預算使用,不應草率;此3條專法凌駕環評法、原住民族基本法、野保法,恐產生立法矛盾。

森林城市協會表示,上述法案整體開發生命週期造成的碳排放巨大,違背目前國際淨零排放趨勢及國際自訂貢獻;相關提案單位、立法及行政機關務必審慎評估推動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依據國家中長期公共建設推動程序執行,並考量國家淨零永續發展目標進行推動。(編輯:張雅淨)1130521



標題:逾20組民、環團聯合聲明 反對花東交通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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