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開庭前董事長認無過失 盼解除限制出境禁令
(中央社屏東縣15日電)明揚公司爆炸釀重大傷亡,屏東地院今天庭審前董事長劉安晧,他強調,職責是管理董事會運作及金流,工安均有專人管理,不認罪盼解除限制出境禁令;是否延長禁令,法官將另開庭裁定。
針對明揚爆炸案,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陸續已庭訊時任生管課倉管組長林靄宏、時任生管課副課長阮世昌、時任工安課長王志成、時任製造處協理鄭紹廷、前總經理呂英誠,今天進行第6次準備程序庭,庭訊劉安晧。
劉安晧向法官表示,明揚分層負責管理,董事長的主要職務是董事會運作、金流管控等,原物料採購、儲放、工安均委託專人管理,自己並無過失;因還有工作上需要,希望法官能夠解除出海、出境管制。
劉安晧委任律師說,明揚受災件共有330件,當中315件已談完和解,和解率高達95.45%;尚未和解的15件中,有9件還在訴訟中,其中還有1件近日應能達成和解,足見對於這件案子的積極度。
對於劉安晧提出解除限制出境要求,檢察官指出,所有被告都否認犯行,全部都說分層負責,且案件需要密集審理,有限制出境必要;法官表示,解除限制出境與否,將再開庭審理。(編輯:黃世雅)1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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