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1日電)新竹市環保局今天表示,許多店家或民眾提早將垃圾包拿到路口放置等待垃圾車,人卻未在場,造成環境髒亂,今年1至4月已稽查勸導36件,開勸導單後若再犯,最高處6000元罰鍰。

竹市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一處路旁及人行道遭棄置垃圾包,經派員稽查後發現是店家及民眾提早將垃圾包拿到路口放置等待垃圾車,但人沒有在現場等待,造成環境髒亂。

環保局指出,為杜絕民眾提早將垃圾包放置戶外,若環境巡查時發現店家或民眾將垃圾包堆置門口、路邊,即開立勸導單,並要求將垃圾包取回、放置室內。經統計,今年1至4月已稽查勸導36件,經開立勸導單後再犯,將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市容整潔,竹市環保局表示,已在部分路段懸掛禁止亂丟垃圾告示牌,並設置監視器科技執法採證,呼籲民眾多利用新竹市清運網手機App、新竹市清運車便民網,掌握垃圾車動態,垃圾車到達再將垃圾提出,以免觸法遭罰。(編輯:李錫璋)1130501



標題:垃圾提早拿出亂放 竹市府:勸導後再犯最高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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