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30日電)薪資議題受矚,財政部表示,近年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度及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升員工夥食費免稅額度、提供自提勞工退休金免稅優惠,減輕受薪民眾稅負;同時,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將延長10年、放寬條件,另針對員工獎酬股票也提供緩課、擇低課稅優惠。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勞動部,就「如何改善受僱人員報酬佔GDP比重偏低現象,導引企業與勞工共享獲利,提升我國勞工實質薪資」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今天出爐的財政部報告,財政部表示,為鼓勵企業替基層員工加薪,經濟部會同財政部研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修正草案,其中,為提高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的誘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基層員工加薪的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率,由現行的130%提高至150%,且延長施行期間自今年1月1日起至122年12月31日止。

同時,財政部表示,為協助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分享營運成果,「產業創新條例」提供員工獎酬股票可選擇延緩至轉讓時課稅,並按「取得時市價」或「實際轉讓價格」兩者較低者課稅,也就是提供「延緩、擇低」課稅優惠,營造有利公司留才攬才的租稅環境。

此外,財政部指出,財政部重視受薪民眾權益,近年已實施多項減輕受薪民眾租稅負擔的措施,包含調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度,及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以112年度為例,單身薪資所得者年所得42.3萬元以下、雙薪家庭年所得84.6萬元以下、雙薪4口家庭(扶養2名5歲以下子女)年所得127萬元以下,均可免納所得稅,有助提升勞工實際薪資。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為合理反映民眾用餐消費物價變動情形,將員工夥食費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調高為每人每月3000元,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員工今年5月報稅時即可受益,也希望透過此措施,帶動企業為員工加薪。

財政部並指出,為落實照顧受薪階層退休人員的社會政策,勞工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配合政府政策及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在兼顧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適時檢討各項規定的合宜性,及推動各項租稅改革措施。(編輯:林淑媛)1130430



標題:減輕上班族稅負鼓勵企業加薪 財部推5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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