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修法讓9成大專生免學費 教部:需編411億元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8日電)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在競選時提出縮短公私立大學學費落差,教育部今年2月起補助私立大學專校院學生每年新台幣3萬5000元學費,國民黨立委今天提案加碼,家庭所得淨額適用12%以內者免納學費,教育部表示,若欲達成,政府需額外編列411.81億元經費。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查大學法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專科學校法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法案由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等人提出,增訂就讀大學及大學以上經濟弱勢學生,其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者,免繳學費。但未具中華民國籍者,不適用之。
柯志恩表示,台灣推動教改30年,反而造成台灣教育M型化與貧窮世襲化,台大已被戲稱為「大安區大學」,掌握更多資源的人更容易進入頂大,因此她提出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者免納學費,可照顧到97萬個學生,她並強調,她的修法提案是有排富條款。
列席備詢的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指出,立委提出的這項修法每年要增加411.81億元的經費,相當於113年高教育算1276億元的32.27%,教育部已無空間調整預算支應,如要推動,為避免大幅排擠其他教育支出,需要額外預算支應。
不過,劉孟奇也說明,教育部支持這樣的精神,但卻要進行可行性評估後,才能決定可不可以做。
劉孟奇提到,教育部自2月起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每學年3.5萬元,所需經費165.73億元;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至2萬元,所需經費26.03億元。這兩項政策每年所需經費共191.76億元,佔112年度教育部高教育算1025億元的18.71%。
劉孟奇表示,依據財政部110年度綜稅所得應納稅額及稅率各級距申報統計表,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的納稅單位(戶)級距為121萬元以下,約佔總納稅單位(戶)的92%。
劉孟奇解釋,若以92%就讀大專校院(含二專及五專後2年)及大專校院以上(碩士及博士)的學生均免學費,每年需要678.32億元,扣除目前已在推動的各項助學措施經費266.51億元,尚須政府額外編列411.81億元經費。
不過,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談及,有6030名私立高中的學生被排除,只因他們是參與私立高中獨立招生入學,質疑教育部違反賴清德說的「教育平權」。
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回應,未來會審慎評估,多收集各方意見,並於1個月內重新評估後答覆。(編輯:張若瑤)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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