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1日電)健保自3月1日起,針對無法手術切除、有腦轉移、且帶有特定突變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提供抗血管新生合併口服EGFR雙標靶治療給付,助病友省下上看百萬治療費。

根據民國110年癌症登記報告,肺癌發生人數、年增加案例數及死亡率,都是所有癌症之冠,為國內民眾癌症排行的「三冠王」。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陳育民今天在「晚期肺癌EGFR突變新福音」記者會上指出,國內非小細胞肺癌約佔所有肺癌個案92%,在已知的基因突變中,EGFR突變佔50%到60%為大宗,且有較高腦轉移風險;約2成到3成帶EGFR突變患者,在初次確診時便有腦轉移,而5成到6成患者在疾病治療過程癌細胞也會擴散至腦部。

陳育民說明,對於有腦轉移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經醫師評估無法手術切除、且須帶有EGFR Exon21 L858R活性化突變的患者,健保自今年3月1日起給付EGFR、抗血管新生雙標靶藥物給付;全台每年1.4萬到1.6萬名新肺癌患者中,符合條件者約250到300人。

這是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問世以來,首度於肺癌領域獲健保給付。高雄長庚醫院內科部肺癌團隊召集人王金洲說明,治療轉移至腦部的癌細胞,會面臨「血腦屏障」難關,其可阻擋微生物或化學物質傷害腦部,卻也會讓癌症藥物無法順利進入,難以有效殲滅癌細胞,此時抗血管新生藥物就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王金洲分析,抗血管新生藥物可使血管正常化,改善癌轉移造成的腦水腫,降低腦中水分與腦壓,因此能透過血管內外壓力差,自然將藥物送到腫瘤部位;且當腫瘤血管新生受到控制,周邊微環境也會受影響,如化療、標靶等合併使用藥物,就更能發揮作用。

台大醫院內科部胸腔科醫師廖唯昱以臨牀試驗數據指出,EGFR與抗血管新生雙標靶治療用於晚期或復發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延緩疾病惡化時間的中位數,可自單一標靶藥物的1年,增加到1年4個月;其中針對EGFR突變發生於Exon21族群(即健保給付對象),延緩時間則有可能達到1年5個月。

廖唯昱指出,過去整個療程藥費可能破新台幣百萬,健保給付對病友是一大福音;不過仍須注意禁忌症,如合併高血壓控制不佳、蛋白尿、有出血問題等;此外,治療中也可能產生皮疹、腹瀉、肺出血等副作用。(編輯:張雅淨)1130311



標題:晚期肺癌福音 抗血管新生藥併EGFR雙標靶治療納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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