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決議,蔡姓男法官(已停職)涉嫌性騷擾3名同事,損及司法形象,應受懲戒,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由司法院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人審會指出,蔡姓男法官於民國93年至99年間涉嫌性騷擾同院同事3人,涉有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損及司法形象行為,應受懲戒,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由司法院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另外,蔡姓男法官於96年間涉嫌強制猥褻女書記官,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司法院人審會已於2月20日移送監察院。

另一方面,蔡姓男法官被控性騷擾女法官,士院調查後認定,蔡男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決議,將男法官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司法院已於去年11月由院長許宗力依職權命男法官停職。

司法院另外決議,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劉長宜再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福建連江地方法院院長卓進仕為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遊文科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編輯:張銘坤)1130306



標題:男法官涉性騷擾3同事 司法院送監察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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