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進香」傳承台灣媽祖信仰 將登錄為重要民俗
(中央社記者王寶兒台北17日電)「北港進香」今天確定將登錄為台灣第23個重要民俗,保存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已請文資局後續協助北港朝天宮辦理保存維護工作,永續傳承台灣媽祖信仰。
文化部今天召開「第9屆民俗審議會」113年度第1次會議,出席委員全數同意登錄「北港進香」為重要民俗,並認定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保存者,後續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正式公告。北港朝天宮也成為台灣唯一傳承2項重要民俗「北港進香」暨「朝天宮迎媽祖」的保存者。
審議會今天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處長陳璧君、北港朝天宮董事長蔡詠鍀列席說明;白沙屯拱天宮主委洪文華、中壢仁海宮董事長王介禧、台中大莊浩天宮副主委蔡棟樑及松山慈祐宮董事長陳玉峰等各友宮代表陪同出席。
審議委員林茂賢於會議中表示,「北港進香」反映台灣民間媽祖信仰的重要性,影響台灣民間信仰甚遠,也呈現地方民眾的集體記憶與認同。審議委員戴寶村則就重要民俗登錄基準,肯定「北港進香」在歷史與社會的變遷下仍具文化生命力,且是由民眾自主自發,延續進香的傳統文化模式。
史哲透過文化部新聞稿指出,北港朝天宮為台灣媽祖信仰中最具代表性的宮廟之一,從朝天宮的接駕、入廟、刈火或參香、會香與回鑾,均保留傳統形式。除文化及宗教意義外,北港進香具全國性、跨縣市、形式多元的特色,且兼具信仰、文資、工藝、觀光等社會功能。
根據朝天宮統計,每年到訪的進香團數量超過3000團以上,香客人數高達數百萬。「北港進香」於2017年8月18日經雲林縣政府公告登錄為縣定民俗,「北港進香」未來將正式公告、授證為台灣重要民俗文化資產,文化部表示,將與北港朝天宮共同擬定保存維護計畫,推展各項保存與傳承工作。(編輯:龍柏安)1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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