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7日電)台中市豐原高中生去年2月輕生,家長在人本基金會的陪同下揭開學生在校長達4個月遭搜身、搜書包等情事,長達1年調查期間,校方重啟調查後,案情逆轉,認定霸凌案成立。

前學務主任因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教育局召開專審會決議停聘1年。霸凌案在校方重啟調查後成立,依照教評會決議停聘1年。台中市教育局表示,2案處分分案職行,前學務主任目前執行不當管教案停聘中,執行完畢將接續執行霸凌案停聘處分。

豐原高中1名學生疑遭師長霸凌去年2月18日在家輕生,去年3月家長在民代、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孩子在校有偏差行為,師長為他貼上標籤,長達4個月遭搜身、搜書包,栽贓偷竊等。

事件爆發後,台中市教育局去年3月將涉案的校長、主任教官、教官等7名人員涉案全數調職。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認定霸凌案不成立,回歸不當管教,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予以記過1次處分。

教育局認為,此懲處與「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且校方召開教評會維持原處分,去年9月間依教師法主動介入,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家長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提出申復,學校審議申復成立,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重啟調查。但因涉及案件人數多,須調查項目龐大,調查小組2次申請展延時間。

重啟調查歷經4個月,校方今天召開教評會決議,前學務主任依照教師法第18條規定,予以停聘1年。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校安人員在事件發生後離職,不再錄用。

家長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霸凌案重啟調查的報告,待收到報告後,會和律師討論後續事宜。(編輯:郭諭儒)1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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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豐原高中輕生案歷經1年 重啟調查逆轉霸凌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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