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控誣告及貪污案 北院27日開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高虹安被控誣告、貪污2案,台北地院明天上、下午分別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到庭,並開放旁聽。據指出,原本兩庭安排其他時間,因高女另有要務請假,才安排在明天開庭。
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鬱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9月25日、10月2日、11日先後傳喚5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序。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鬱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北院訂於12月27日下午2時30分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與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一起出庭,並於明年1月間傳喚王鬱文到庭。
另外,高虹安不滿男子陳時奮在臉書粉專「翁達瑞」貼文,指她遭指導教授除名,提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陳男向北院自訴誣告罪。北院於10月間傳喚高虹安、陳時奮出庭。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將再傳喚高虹安到庭。
據指出,原先2案法官排定的庭期都不是明天,但因原先排定的高虹安另有要務請假改期後,法官配合被告時間,恰巧都訂在明天。
誣告案部分,承審法官明天將針對案件爭點部分進行討論;貪污案的法官則將針對高虹安聲請調查的證據必要性部分討論,並排定後續的審理計畫。2案仍在準備程序,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編輯:方沛清)1121226
標題:高虹安被控誣告及貪污案 北院27日開庭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65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