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員張秉鈞及父母收押 辯稱公費助理由雙親負責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1日電)基隆地檢偵辦議員詐領助理費案,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其父母張錦煌、陳瓊茹羈押禁見;法院表示,就聘任公費助理部分,張秉鈞辯稱不知情、由父母負責。
基隆地方法院指出,張秉鈞經訊問後,部分坦承、部分否認犯行,張秉鈞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貪污治罪條例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且有高度逃亡可能性。
法院表示,張秉鈞在聘任公費助理部分均辯稱不知情,一切聘用除由他聘用的少數助理外,其餘都由父母親負責,尤其此案重要證人部分,張秉鈞辯稱全然不知情,與證人所述不完全相符,尚待檢察官傳喚其他證人到庭,有必要對質釐清,因此不排除張秉鈞有勾串證人、共犯或滅證、偽造證據之虞。
法院指出,張錦煌經訊問後,否認犯行,張錦煌所為涉嫌共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犯罪嫌疑重大,張錦煌所述與妻子陳瓊茹所述不合,且尚有其他證人待傳喚,被告之間有可能互相對質比對供述的可能。
法院表示,張錦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刑且有高度逃亡可能性,兼以3名被告除具夫妻、親子至親關係外,與相關證人也都是情誼密切的友人關係,如不予羈押禁見,確實有偽造、變造、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甚至相關證人之虞。
法院指出,陳瓊茹經訊問後,否認全部犯行,陳瓊茹所為涉嫌共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犯罪嫌疑重大。陳瓊茹所述與證人所述不符,且陳瓊茹供述過程言詞閃爍、避重就輕,明顯維護張秉鈞,且尚有其他證人待傳喚,如不予羈押禁見,確實有偽造、變造、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甚至相關證人之虞。(編輯:陳仁華)1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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