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中國決定恢復台灣石斑魚輸入,但限審核合格並予以註冊登記的養殖企業,農業部今天說,既已肯定台灣石斑生產管理措施,應一視同仁、勿片面公布部分輸銷名單分化台灣漁民。

農業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國大陸海關總署今天上午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知台灣今天起恢復台灣石斑魚活魚輸入大陸,但輸入的石斑魚須來自中國審核合格並予註冊的養殖場,相關註冊登記養殖場名單由中國的主管部門(動植物檢疫司)網站公布。

農業部說,從民國111年6月13日中國通知台灣石斑魚檢出隱性結晶紫超標、暫停石斑魚輸入至今,台灣已透過相關平台7次跟中國聯繫,說明台灣已提升石斑魚養殖產業管理,以及提供輸中國地區石斑魚養殖場合格登錄名單,促請啟動雙方交流及合作,但始終沒有獲得的中國回應。

農業部指出,不樂見中國雖接受台灣提供生產管理強化措施,但仍未遵循國際慣例、以片面擇定7家部分養殖場的做法,這過程既未與台灣磋商也未告知檢疫科學條件,造成台灣業者面臨無一致性市場規則可循。

農業部呼籲,中國應回應台灣,既已肯定台灣做好石斑魚生產管理措施,就應一視同仁不應政治考量、僅片面公布部分輸銷名單,並重新回到政府防檢疫單位對話平台。

農業部也提到,在中國大陸片面暫停石斑魚進口後,台灣努力進行石斑魚養殖產業衛生安全改善措施,國內持續加強管理及運銷面,包含全面檢驗石斑魚養殖戶生產環境,並進行出貨前的抽樣與留樣,及檢討修正相關法規,確保上市安全並後續可追蹤。

此外,也積極採取內銷、外銷及加工等具體措施,多次邀集縣市政府、出口業者及漁民辦理座談會、講習會,以強化漁民養殖能力及動物用藥安全,以符合高端市場採購需求,同時布局全球高消費市場,已開拓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及日本等新興市場,不再依賴單一中國市場。

根據數據顯示,民國108年至110年台灣石斑魚輸銷中國出口報關價格約每公斤6至9美元,然而外銷美國約每公斤14至19美元,112年1至11月更增加為每公斤31美元,顯示台灣石斑魚外銷高端市場確保漁民收益前景可期。(編輯:陳政偉)1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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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國限特定企業石斑魚輸陸 農業部籲應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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