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0日電)宜蘭某補習班負責人疑提供管制藥品給注意力不集中2名學童服用,檢方日前約談負責人訊後請回,縣府依法處以停止招生,衛生局長徐迺維說,「動念不能說不對,但作法是錯誤」。

餵藥風波延燒到宜蘭,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長徐迺維晚間在記者會表示,日前透過宜蘭縣社安網,發現縣內有補習班疑似為改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擅自提供少數學童服用少量藥品,經初步查訪,有2名學童服用「利他能」,縣府已通報宜蘭地檢署偵辦,目前除這間補習班外,並無其他機構有違規情形。

徐迺維指出,「利他能」是用來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藥效短暫半衰期約2小時,殘留在尿液約3天至7天,由於屬於第3級管制藥品,須經醫師診斷後才能開立使用,據縣府瞭解,補習班負責人將非常少劑量提供給可能有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童服用,「動念不能說不對,但作法是錯誤」。

徐迺維說明,「利他能」主成分為派醋甲酯(Methylphenidate HCL),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產生嘔吐、焦慮、反射亢進、肌肉抽搐、幻覺、心跳過速等症狀發生,因此須特別小心使用。

徐迺維說,衛生局同步透過管制藥品管理系統,查閱縣內醫療機構和藥局用藥情形,經查縣內9家醫療機構及86家藥局,目前並未發現管制藥品有不當流用,至於補習班負責人是如何取得「利他能」,有待地檢署釐清。

縣府教育處長簡信斌表示,共有106名學童在這間補習班上課,教育處已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規定,處以停止招生及限期改善處分,並全面提供學生關懷服務,學童若有疑慮,衛生局已協調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羅東博愛醫院及羅東聖母醫院,提供醫療諮詢及篩檢服務。

宜蘭地檢署15日接獲縣府通報後,檢察官17日搜索這間補習班,約談補習班負責人到案說明,訊後請回,全案朝違反醫師法「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方沛清)1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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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擅供2童管制藥 宜蘭某補習班停招負責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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