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18日開審 入法院須安檢
(中央社台北16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案18日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香港保安局表示,警方和司法機構已協調將檢查進入法院的訪客,被告、旁聽者和律師都須經過X光機檢查。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港府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天表示,以往審訊期間留意到很多人自稱「旁聽師」,騷擾檢控人員、大聲喧嘩,甚至在律師去洗手間時滋擾,以及在庭上叫囂,影響法庭程序。
鄧炳強說,警方和司法機構已協調將檢查進入法院的訪客,被告、旁聽者和律師均須經過X光機檢查,警方也會在法院附近加強巡邏,派出爆炸品搜索犬協助。
鄧炳強並警告,任何人若意圖騷擾審訊或恐嚇參與司法程序的人員,警方會立即採取果斷行動。
司法機構則指與警方保持密切聯絡,並已按需要和風險評估加強保安安排。
報導說,據「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任何進入或逗留法院大樓的人若幹擾其他法庭使用者,可能會被舉報,並被要求離開法院大樓。
報導說,對於黎智英案開審,司法機構安排派發共388張公眾旁聽證及61張記者證,其中正庭設70個公眾席及30個記者席。
據報導,本案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同被控各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黎智英另被控各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編輯:周慧盈/呂佳蓉)11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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