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於榛台北1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住宅政策新目標,預計民國121年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累積25萬戶、包租代管25萬戶,以及租金補貼涵蓋50萬戶,整體達到100萬戶的覆蓋水準,滿足全台租屋族需求。

內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除強調中央推動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20萬戶明年底將達標,也擬定114年至121年的住宅政策新目標,包含未來將要求地方進行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會住宅使用,可自行興辦,也能專案讓售給中央興辦。

同時,內政部也將要求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之「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亦需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整體是以121年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累積25萬戶、包租代管累計25萬戶,以及租金補貼涵蓋50萬戶為目標。

另外,未來8年,直接興建25萬戶社宅,將不以在單一縣市興建為思考,而是將台灣區分為基北北桃、北北宜、桃竹苗、中彰投苗、雲嘉南、南高屏、連江、金門、澎湖、台東、花蓮生活圈,以生活圈為考量興建社宅。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會中提醒內政部積極推動辦理並盤點相關法令,拓展社宅用地多元取得管道,各部會也應持續盤點且積極提供土地供內政部興辦社宅,而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須優先納入提供社宅,讓城市開發之際,就能預先納入居住規劃,因應未來周邊整體發展及居住需求。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說明,121年若能達到100萬戶的覆蓋水準,等同滿足全台租屋族需求。

他說,政府希望大量推動社會住宅,因此土地整備要及早開始,也盼社宅在比較好的區域,以200公頃的區段徵收為例,未來將有10公頃用於社會住宅,可興建5000戶至6000戶,社福服務導入將會更完整。

至於政策是否涉及修法,花敬群說,增額容積部分可能涉及修法,此政策內涵是要回饋社宅,但現階段部分地方縣市政府只是賣容積換取回饋金,中央並不樂見此事,未來將與地方溝通此制度,法制定案後會再對外說明。(編輯:張均懋)1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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