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柯文哲機要謝泊泓涉婚外情 竹地院判賠45萬元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5日電)前竹市府行政處長謝泊泓今年初被媒體報導與民眾黨林姓女黨工涉婚外情,謝泊泓妻子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新竹地方法院判處謝泊泓與林女賠償新台幣45萬元。
謝泊泓原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室機要祕書、前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祕書處主任,當時為柯文哲核心幕僚之一,去年底新竹市長高虹安延攬謝泊泓擔任新竹市政府行政處長,謝泊泓也被視為柯、高之間重要溝通者。
但鏡週刊於今年一月拍攝到謝泊泓與民眾黨林姓女黨工涉入婚外情,兩人各自有家庭、婚姻,謝、林2人在新竹市區公開牽手、接吻,謝泊泓隨後向新竹市府辭職,妻子則向新竹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新竹地院判決書指出,謝泊泓的王姓妻子指控,謝泊泓在接任新竹市政府行政處長職缺時未與她討論,上任不久就被記者拍攝與已婚的民眾黨工林姓女子逛街,並到新竹市府職務宿舍過夜,甚至於市府大門前接吻,讓她遭受極大痛苦,向2人求償。
判決書表示,王姓女子主張婚後全心為家庭付出,也支持謝泊泓在民眾黨的政治事業,並體諒謝泊泓經濟不寬裕,從相處到辦婚禮的大小事項皆從簡,日子過得簡單幸福,但從去年起謝泊泓就宣稱忙於黨務處理,早出晚歸,也不交代行程。
判決書指出,謝泊泓主張與妻子因爭吵不斷、缺少溝通,到民眾黨中央黨部工作後,因工作忙碌與妻子未能有交集,婚姻在去年名存實亡。林姓女子則陳述,她未逾越朋友分際。
法官調查,去年12月27日晚間謝泊泓與林女在新竹西大路大遠百、新竹高鐵站等地牽手逛街,而在今年1月11日於新竹市政府門口當街接吻,且2人曾在謝泊泓宿舍共處13小時,如熱戀中情侶或夫妻關係,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分際。
法官審酌,謝泊泓與林女皆有配偶,2人行為侵害王姓女子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2人需連帶賠償王女45萬元,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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