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派出所遭聚眾滋擾 2名所長遭記過調職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1日電)三重派出所日前遭聚眾包圍叫囂滋擾,警方今天說,黃姓所長未當機立斷處置造成外界非議,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另二重派出所陳姓所長與幫派份子不當接觸,也記過1次調職。
翁姓男子不滿4日凌晨因酒醉咆哮,遭警方依法保護管束,當晚聚集10多人到三重派出所理論叫囂、包圍嗆聲,還有人衝進派出所內,遭警方推出驅離,事後蒐證偵辦。
三重警分局長張國哲下午表示,經督察系統調查,三重派出所黃所長未當機立斷、強勢執法,遭受民眾質疑警察執法威信,引發負面觀感;且違反報告紀律,核定記過1次,並調整所長職務。
另調查過程中發現,二重派出所陳姓所長,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知悉翁男企圖聚眾,不但知情不報,違反報告紀律,還透露黃姓所長的個性較溫和,致翁男增加膽量聚眾,也記過1次,調整職務。
督察組調查,聚眾的翁男有黑幫註記,被管束後,向有交情的二重所陳所長,探聽三重所黃所長「好不好處理」,獲悉黃員的個性後,才帶親友包圍叫囂。
警方調查,翁男等人至派出所叫囂兩分鐘後,派出所員警喝令離開,並通報快速打擊警力支援,10時10分支援警力到場時,現場已經遭派出所警力驅離。
警方調查,黃所長事發後1小時22分,才向分局長官回報,但被詢問案情時,回報內容偏誤不實,只報告保護管束案件,卻未報告滋事案件,嚴重違反報告紀律。
警方說,勤務指揮中心陳姓主任及執勤官員,因派出所遭包圍時,未能掌握及督促所屬同步通報處置狀況,申誡1次及申誡2次處分。值日余姓副分局長申誡1次,分局長張國哲本人自請處分。(編輯:張銘坤)1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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