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8日電)台南市王姓女子不滿丈夫陳姓男子施暴,去年6月趁對方熟睡時潑灑熱水,2人揪打之際,王女再以水果刀刺殺,陳男送醫不治;台南地院今天判處王女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王女和陳男民國108年結婚,育有1子,居住在台南市東區某棟大樓,陳男去年6月12日對王女動粗施暴,王女埋恨在心,同月16日清晨5時許,在臥室持熱水壺朝熟睡中的陳男臉部潑灑熱水,陳男痛醒起身欲追打,拉住王女頭髮。

王女倒臥置物箱旁,拿起箱上水果刀朝陳男胸腹部刺殺1刀,陳男受創後先逃到浴室,再跑到陽台呼救,且自行將水果刀拔出,往大樓中庭丟下。

大樓鄰居聽聞陳男哀嚎及求救聲後立刻報案,警方趕到現場發現陳男跪趴陽台地上並呼喊救命,隨即送醫,但仍不治死亡。(編輯:陳仁華)1121018



標題:遭家暴台南女 潑熟睡夫熱水後揪打刺1刀致死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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