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未藉辦理共識營施壓審計部 報導與事實不符
(中央社記者賴於榛台北23日電)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媒體報導指監察院藉辦理「共識營」施壓審計部,但今年8月舉辦「112年新時代監察與人權研討會」是為深化院部合作關係,報導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長陳菊近日被指向審計部施壓,監察院已澄清是提醒審計部可設發言人,藉以在外界誤解時適度澄清。風傳媒昨天報導則批評,審計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不若內閣閣員由院長任命,可知其獨立超然,陳菊卻曾邀請審計長舉辦共識營,簡直是笑話。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審計部是隸屬於監察院的中央政府部門,院部之間職權行使密切相關,審計長參加本院相關會議或協調會報經年且屬常態,自有其必要性。
監察院指出,像是監察院組織法審計部組織法規定,審計長秉承監察院院長,綜理審計部全部事務,並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且依據監察院會議規則、監察院年度工作檢討會議實施要點規定,審計長應列席參與會議。
另外,監察院說,為加強院、部業務聯繫,並協調審計與糾舉、彈劾及糾正權行使,監察院也依84年3月10日訂定的監察院與審計部業務協調會報實施要點規定,每3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監察院也解釋,8月底在宜蘭地區舉辦112年新時代監察與人權研討會,邀請審計長等與會,是為深化院部合作關係所必要,當時除邀請學者專家就極端氣候議題發表專題演說,另有綜合座談針對監察委員職權行使,以及如何扣緊審計職權發揮監察功能等相關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及意見交流,盼凝聚共識。
監察院說,此屆監察院為增進監察職權效能辦理監察人權研討會,並非首次且成效良好。
監察院表示,各機關、公私團體為精進業務,必要時,均得以各種方式尋求成員間的共識,名稱或有不同,並非行政機關所獨有,對媒體報導,監察院不應邀請審計長參與上揭研討會並非正論。(編輯:林淑媛)11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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