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0日電)外界對於台南投入光電產業屢有議論,南市經發局今天強調,所有光電申請案均依法辦理,實質審查過程嚴格把關,未來將監督核准案件確實依法建置,並加強施工與營運查核。

外界對於推動光電場域用地質疑,經發局說明,依農委會民國109年7月28日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2公頃以下不同意辦理變更,惟符合要點7之1條第2項但書規定者,得申請變更使用。

依第7之1條第2項但書規定「屬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前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或行政院核定『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列管有案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

市府依規定受理已取得台電核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案件,得申請變更使用2公頃以下農地,申請興辦事業計畫仍需經市府包括經發、農業、水利、環保、地政、都發等相關局處共同審查,依各局處執掌法規嚴格把關;審查核准案件或審查中案件,市府也於官網建置「太陽光電透明治理專區」,將相關案件審查流程公開透明化,以最嚴謹審慎態度面對外界審視。

另外,農變審查作業要點修法迄今逾3年,市府檢討「2公頃以下農地申請變更光電案」已無推動必要,於112年3月30日公告,同年4月30日後不再受理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案件。

至於時力立委陳椒華今天台北召開記者會「有業者倒填日期、造假」等質疑,經發局官員回應,若有業者新送件把日期往回填,那就是造假,可移送調查;今年初還有收件,則是關門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給舊案的補件程序。

南市府善用台南日照優勢發展太陽光電,帶動能源轉型,在生態、生產、生活中共存共榮一直是不變立場。依市府數據,截至今年8月底止,南市太陽光電同意備案共1萬1557件,備案容量達4042MW,預估年發電量約52.06億度,年減碳量近262.1萬噸;地面型設置達2.34GW、屋頂型亦達1.69GW。在「生態優先」、「生存優先」、「意願優先」3堅持原則下,期望透過推動屋頂型及營農型光電「一地多用」方式發展太陽光電。

南市府推動太陽光電獲得國內外多項肯定,包括以台灣永續發展指標SDGS目標7「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永續及現代的能源」項目,獲得2022亞太永續行動獎「銀獎」殊榮。下半年度更以「陽光電城3.0,永續發展齊淨零」,榮獲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也是全國唯一以綠能推動獲獎的政府機關單位。(編輯:孫承武)1120920

陳椒華


標題: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光電開發 南市說明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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