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網站)代理孕母議題在台灣30年難解,去年衛福部啟動人工生殖法修法,擬將單身者及同性伴侶納入適用範圍,代理孕母則因爭議過大脫鉤處理。近日社群上有男同志分享透過代理孕母獲得孩子的過程,再度掀起討論。全球有哪些國家代孕合法?代理孕母又有哪些爭議點?中央社帶你了解。

什麼是代理孕母?

代理孕母指透過第三方婦女的子宮懷孕生子,由該婦女孕育胎兒,生產後將嬰兒交給委託方。目前最常見的方式為「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兩種。

人工授精是使用代理孕母的卵子,並將男性精蟲送入代理孕母子宮腔,使孕母懷孕,因此寶寶會與孕母有血緣關係。試管嬰兒則以體外受精方式進行,卵子與精子先在體外結合受精,再將胚胎植回代孕母體內,通常代理孕母非卵子提供者,因此和胎兒沒有血緣關係。

台灣人工生殖立法演進

1985年台灣首例試管嬰兒誕生,為不孕者開啟新希望,人工生殖技術激起討論,1996年衛生署研擬人工生殖法草案曾納入有條件開放代孕,但因代孕爭議過大立法延宕,衛生署在2004年決定將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

2007年3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人工生殖法,受術對象限定「不孕夫妻」,夫妻須至少一方有健康的精子或卵子,且捐精或捐卵者需是無償捐贈,也不能指定受贈對象。一旦離婚、死亡,事先取出的精、卵子就必須銷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當時表示,之所以排除非婚姻關係對象,目的在保障人工生殖子女的健全發育,不希望小孩一出生就只有爸爸或媽媽單一方。至於代理孕母議題仍因爭議過大,社會無共識而未觸及。

隨著社會風氣逐漸改變,早婚早生不再成為常態,許多女性不想進入婚姻但有意願生小孩,也有愈來愈多人想選擇凍卵預存生育力。但人工生殖法限定已婚人士適用專屬,未婚女子即便凍卵也無法真正使用,「單身女性也有生育權」的主張再度高漲。

此外,2019年同性婚姻合法後,同性伴侶也希望爭取擁有孩子的權利,無論是女女利用人工生殖,或男男需藉助其他女性的子宮和卵子,人工生殖勢必成為同婚合法後需要面對的議題。

衛福部去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開放同性伴侶、單身人工生殖合法,原本代理孕母也在增列適用範圍內,引發爭論,國健署12月表示代理孕母歧異大難獲共識,因此先脫鉤處理。

哪些國家代孕合法?

目前台灣、中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瑞士、芬蘭、瑞典等國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義大利去年11月更進一步禁止海外代孕,到國外尋求代孕者將面臨最高2年刑期及100萬歐元罰款。

截至2022年,全球至少有17國立法開放代理孕母,但各國開放程度也各有不同。

英國、加拿大、丹麥、荷蘭、巴西、紐西蘭和澳洲等則允許利他代孕(未收取報酬,例如自願代孕或委託親友代孕),但禁止商業性代孕。

美國各州代孕規範各異,部分州允許商業代孕,包括加州、內華達州、紐約州等。路易斯安那等州則只允許利他型代孕。

烏克蘭、喬治亞、哥倫比亞、希臘、俄羅斯允許商業代孕。其中烏克蘭因代理孕母規範寬鬆、價格相對親民,是許多外國不孕夫妻的首選,有「歐洲子宮」之稱,但2021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代孕產業遭戰火波及,許多人轉往喬治亞,當地代孕產業迅速增長。俄羅斯則在2022年修法,禁止外國人在當地尋求代孕。

亞洲部分,印度曾因費用便宜,一度成為代孕熱門地,根據數據,光2012年就有超過2萬5000名代孕嬰兒在印度誕生。但在產業興盛同時,代理孕母遭壓榨死亡的悲劇頻傳,2021年政府通過法案禁止商業代孕,目前僅開放印度夫妻從事利他型代孕。泰國也曾是亞洲代孕中心,後因發生棄養等爭議案件,2015年禁止外國人代孕。

反對論點:對女性產生剝削

目前代理孕母最大的爭議聚焦於剝削女性子宮工具化。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陳書芳去年在衛福部公聽會上表示,人工生殖技術及尋找代理孕母費用可觀,通常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才能委託代孕,且按照國際經驗,經濟較弱勢的女性會擔任代理孕母,有錢人將懷孕的健康風險轉嫁到弱勢女性,對經濟弱勢女性產生剝削。

台灣女性協會指出,無論是利他性代孕或商業代孕,代理孕母都是契約弱勢一方。舉例而言,在美國、加拿大等代孕國家中,合約過程代孕者人身自由受限,無法掌控自己的醫療決策,飲食、運動都受到僱主要求,柬埔寨或泰國的代理孕母還被關在如同牢房的多人宿舍當中。且美國加拿大契約預設代理孕母自備保險,欠缺經濟能力的孕母如果沒有能力僱用好律師,就無法為自己的權益把關。

除了弱化代理孕母身體自主權之外,代孕生下的兒童權益也是另一層需考量的點。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王筱涵曾說,擁有小孩不是一種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強調必須拒絕擁有小孩的權利,任何主張國家應保障「擁有小孩的權利」的宣稱,本身就違反兒童最佳利益。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鄧學仁表示,代理孕母議題涉及生殖子女法律地位,代孕者生產後,孩子直接成為委託配偶小孩違反「分娩者恆母」的民法規定。海外以收養制度解決,但台灣規定收養必須是他人子女,人工生殖小孩的法律地位也是個難解問題。

另外,代孕也可能衍生棄嬰問題,歷來國際有多起代孕出生的孩子遭委託者遺棄的案例。2014年,一對澳洲夫婦在泰國尋求代孕,代理孕母生下一對龍鳳胎,但男嬰患有唐氏症,澳洲夫婦只帶走了健康的女嬰,將唐氏症男嬰留在當地,引起國際關注。2021年中國藝人鄭爽被爆到美國尋求代孕生下2個孩子,卻在與男友分手後棄養,引發抨擊,更因此被列為「劣跡藝人」封殺。

支持論點:明確立法讓孕母更有保障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因子宮先天性發育不全,多年來力推代理孕母解禁。陳昭姿說,對於不孕夫妻或有生育需求的人來說,能選擇的只有終生無後、收養或人工生殖技術,但台灣收養終止率高達近57%。台灣的醫學發達,為什麼要讓有需求的人遠赴海外,在沒有台灣法律的保障下去做?需求不會消失,建立制度是讓有需求的民眾更有保障。且加拿大研究報告指出,287名代孕媽媽對於能夠幫別人建立家庭有很高的成就感。

曾在美國擔任代理孕母的LILY在公聽會分享,能幫助他人,看到其他人成為父母的喜樂難以言喻,且代孕期間從未有任何被剝削或物化的感受。不開放代孕,對代孕女性更會產生剝削,有代孕需求的族群仍可用非法方式找到孕母,對代孕女性更沒保障。若代孕合法化,則有完善的法規能篩選委託者與代理孕母資格,保障各方權益。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祕書長簡至潔表示,國人赴海外尋求代孕,存在一定風險。現制不開放代孕的結果,不但在生育選擇領域加劇階級不平等,也容易導致對世界上其他地方代理孕母的剝削及兒童權益的傷害,讓相對弱勢的委託者在制度不健全的狀況下,淪為不肖非法仲介下手詐財的對象。

代孕對孕母及孩子是否有較高健康風險?

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理事蔣玉華指出,代理孕母因植入的胚胎不是用自己的卵子,身體會產生排斥作用,醫師為讓胚胎著牀成功,必須再使用免疫抑制劑。台中榮總醫訊月刊指出,這類藥物會降低生理對侵入性細菌、病毒及黴菌的防衛機轉,使人易受感染。國外研究也顯示,同一女性為他人代孕及自然受孕,代孕造成她妊娠糖尿病、高血壓、前置胎盤等的風險,高出自然受孕3至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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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玉華也指出,台灣2011年到2017年國內研究發現,人工生殖寶寶出現低體重是自然受孕嬰兒的5倍、早產則是4.6倍;人工生殖寶寶自閉症機率是自然受孕的2倍,也較易發生輕度至重度的智能障礙。

針對這些健康風險,台大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博士後研究員劉雨如指出,目前文獻看到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產下的新生兒,早產與體重較低的機率的確較自然受孕高,但有逐年下降趨勢。且總結查詢文獻研究,發現多數結果來自分析不孕親代接受人工生殖技術後狀況,求助者可能在某種程度上留有遺傳或表觀遺傳異常,加上研究族群的年齡偏高,這些都是健康風險因素,不宜將人工生殖技術所產下後代與產婦健康影響,完全歸咎於人工生殖技術。(編輯:曹亞沿)1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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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代理孕母行不行?爭議30年未解 看懂正反論述、各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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