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近日,導演鄭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事拘留。消息公开後,多名演員發表聲明或接受採訪,稱曾在過去遭受過鄭某某的猥褻或性騷擾。

以挑選演員、指導舞蹈動作之名,行猥褻未成年人之惡,之前在電影《美人魚》中扮演過暴發戶的“鄭總”,在現實中竟然有着如此醜惡的一面,這樣的“現形記”令人震驚。更讓人憤慨的是,從多位演員的公开爆料看,鄭某某的侵害行爲並非偶然爲之,儼然有長期作惡的嫌疑。

目前,鄭某某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將是嚴肅的法律審判。就在日前,最高檢相關負責人再次強調,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像鄭某某這樣利用自身職業優勢多次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爲,一旦查實,就更應“罪加一等”。

進一步來看,一個在演藝圈橫跨編劇、導演、演員、制片人等多重身份的公衆人物,竟然多次將魔爪伸向未成年人,並威脅“不給摸不給親就刪鏡頭”,顯然也再次爲影視行業的“潛規則”和不良風氣敲響了警鐘。

事實上,在影視行業,某些“潛規則”流傳已久。而鄭某某的“真身”被曝光,注定也成了社會再次打量這些“潛規則”的一個新樣本。

衆所周知,影視行業的一些特點,本身很容易爲“黑手”留下空間。如導演在選角上往往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再加上“圈子”的封閉性,都使得個別別有用心者容易蠢蠢欲動,而受害者往往無法及時作出反抗,陷入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的境地。一定程度上說,這裏面存在着一種“權力”與“權利”嚴重失衡的結構性風險,助長着如鄭某某這樣的“黑手”伺機而動。

越是具有這樣的特殊性,越需要加強相應的行風建設,真正構建一個透明、公平的職場環境,讓那些亂伸的黑手無從下手、不敢下手。這方面其實並不缺乏法律和行業規範,如《電影產業促進法》明確規定,電影行業組織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維護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

鄭某某這樣的敗類,能長期混跡影視行業並如魚得水,不僅表明其個人的“自律”蕩然無存,也折射出行業風氣存在着被異化的風險。一個細節是,2016年進入劇組的年僅13歲的演員小雨,自稱在兩年多裏曾多次受到鄭某某不同程度的騷擾和猥褻。當她於2019年在朋友圈中曝光此事時,卻並沒能引起關注。

鄭某某的落網,只是正義回歸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應借此在影視行業完善相應的從業者權益保護機制,特別是對未成年人,更需要有針對性的特殊保護措施。如有網友就建議,未成年人試鏡,應需要監護人全程陪同。

應該看到,鄭某某這樣的惡劣行徑,不僅嚴重威脅到未成年人的權益,敗壞行業的社會形象,也是影響影視行業健康發展的“毒瘤”。及時剜除這樣的“毒瘤”後,全行業也應有堅決清理門戶、掃清魑魅魍魎、進一步淨化行業風氣的決心和行動。



標題:媒體談導演鄭某峰涉嫌猥褻兒童被刑拘: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持續淨化行業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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