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稱高性能無人機有軍用屬性 出口管制符慣例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31日電)中國明天起對鎵、鍺出口管制,今天又宣布9月1日起對性能較高的無人機及其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中國商務部發言人表示,高性能無人機具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
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今天聯合發布關於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兩個公告。商務部官網晚間並以不具名的發言人答記者問名義,作上述表示。
商務部發言人表示,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分別對部分無人機專用發動機、重要載荷、無線電通訊設備和民用反無人機系統等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消費級無人機實施為期2年的臨時出口管制,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方已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他宣稱,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2002年起,中國逐步對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管制範圍、技術標準與國際保持一致。
商務部發言人說,近年來無人機技術快速發展,應用場景不斷拓寬,部分高規格高性能的民用無人機轉用軍事風險不斷上升。中國作為無人機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他並強調,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只要用於合法民事用途,在履行相關程序後,都可以正常出口。
新華社稍早報導,這項出口管制是根據中國「出口管制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後公布。公告中規定,「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無人機相關物項的出口,須由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准。
中國上一次公開祭出出口管制措施是在7月初宣布,自8月1日起對鎵、鍺實施出口管制,這項行動被視為對美、日等國晶片技術封鎖的反制。(編輯:邱國強)1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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