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2日電)衛福部預告檳榔專法草案,增設禁檳場所,要求業者營業登錄等,研擬以公務預算輔導,但非比照菸害防制採菸捐,學者認為,這是財源兩難課題,但以台灣而言,檳榔捐未必是好事。

衛生福利部近日預告制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這次草案明訂禁止嚼用檳榔場所,更禁止未成年人及孕婦嚼用,同時規定檳榔業者未來營業需要向主管機關登錄,檳榔業者販賣檳榔及原料,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等,將於2025年2月17日預告期滿,期間可陳述意見。

「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在檳榔業者管理的包裝警示圖文、未成年人與孕婦禁用檳榔及禁檳場所等,多處條文可見菸害防制法的影子,但不同於以菸品健康福利捐進行菸害防制、查緝與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檳榔專法未見「檳榔捐」規劃,外界擔憂未來執行預算來源。

衛福部口腔健康司長張雍敏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專家會議確實有部分學者建議主管機關規劃檳榔健康福利捐,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的核心重點是教育宣導與預防,相關財源以編列公務預算為優先。現在是草案預告期間,若有收集到檳榔捐相關意見,將重啟討論。

長期關注檳榔危害議題的台大公衛學院流行病學及預防醫學研究所教授陳秀熙認為,面對檳榔健康危害防制,選擇公務預算或課徵檳榔捐、檳榔稅,是財務面的兩難問題,「這是我個人看法,檳榔捐就好像間接鼓勵,彷彿是在說這是經濟產品」,不一定對檳榔防制是好事。

陳秀熙進一步說明,雖然菸與檳榔都是健康危害因子,但透過菸稅進行菸害防制是全國趨勢,但檳榔是東南亞或局部區域性國家習慣,甚至檳榔具有文化因素,是不少族群的古代嫁妝,檳榔防制不僅要考慮農作物轉型,文化也是轉型過程中應考量因素之一。

台灣是多元文化融合社會,陳秀熙建議,先讓檳榔危害觀念落地普及,再討論檳榔捐,較合乎民主國家消除危害物質,兼顧基本人權。據他觀察,30歲以下年輕族群檳榔盛行率不如戰後嬰兒潮,主管機關可利用轉型期,觀察檳榔使用狀況,或許台灣檳榔防制不需要走到課徵檳榔稅。(編輯:李亨山)1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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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熙


標題:檳榔專法輔導財源兩難 學者:檳榔捐未必是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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