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7日電)林口警分局今天表示,警方日前在街上發現男大生公然在抽電子煙,於是上前盤查,當場檢測查獲含有依托咪酯及卡西酮等毒品成分「喪屍煙彈」,詢後依毒品罪嫌送辦。

林口警分局發布新聞稿,由於菸害防制法修禁止電子煙,使用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而明志派出所蔡姓所長日前巡邏時,發現有男子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的路旁公然吸食電子煙。

警方表示,蔡姓所長見狀上前盤查,當場在20歲胡姓男大生的電子煙中,檢測出俗稱「喪屍煙彈」,含有依托咪酯及卡西酮等三級毒品成分。

警方表示,依違反毒品罪嫌將男大生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呼籲家長與年輕人應加強防範。警方也將持續嚴格查緝,保護民眾健康安全。(編輯:張銘坤)1131027



標題:男大生街頭抽電子煙 林口警查獲喪屍煙彈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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