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中央機關合署辦公都更 國產署:1個月提報需求
(中央社澎湖縣7日電)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今天在中央機關合署辦公及公辦都更可行性研討會中指示,澎湖縣境內中央機關1個月內提供辦公空間需求,將彙請住都中心評估辦理跨區公辦都市更新,以加速進程,並提供完善公共設施。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今天邀集澎湖縣政府、國產署南區分署、內政部國土署、住都中心、移民署、經濟部、林保署屏東分署、澎湖地院、地檢署、政戰局、馬公市公所、馬公高中等相關土地經管單位,由曾國基主持,共同研討中央機關合署辦公及國有土地都更案,並現地會勘現況,各單位獲得初步共識。
行政院南服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表示,南服中心曾接獲地方反應,中央在地方辦公單位廳舍及環境破損不佳,南服中心執行長許乃文7月間至澎湖現勘單位狀況,指示要反應加速都更進度,今天高興看到行政效率展現,期讓都更案能更快更有效合議共識,加速推動,改善中央在地方各單位辦公空間常找不到,以及空間老舊問題,提供地方民眾洽公方便。
曾國基表示,澎湖縣政府在民國107年間公告實施劃定國產署南區分署澎湖辦事等7處都市更新單元,為改善中央等單位辦公環境品質,並促進周邊公有土地有效利用,除縣市有土地及司法新村併同澎湖地院、地檢宿舍遷建國有地,由澎縣府公辦都更辦理外,其餘國有地,澎湖縣境內中央各機關在會後1個月內提供辦公空間需求,將彙請住都中心評估辦理跨區公辦都市更新,同時也請縣府儘速辦理都市計畫訂樁及地籍分割,以加速都市更新進程、提供完善公共設施。(編輯:陳仁華)1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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