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家倫河內5日專電)歷經兩週審理,昔日越南房地產兼航空業大亨、前FLC集團董事長鄭文決因犯下詐欺挪用他人財產罪、操縱證券市場罪,今天下午遭河內市人民法院判處21年有期徒刑。

越南前鋒報(Tien Phong)今天報導,鄭文決(Trinh Van Quyet)犯下詐欺挪用他人財產罪遭判18年,至於操縱證券市場罪的部分被判3年,合計遭判21年徒刑。

陪審團在宣判時指出,鄭文決在組織犯罪行為中扮演主謀角色。

鄭文決兩名擔任FLC集團總會計師的妹妹包括鄭氏明花(Trinh Thi Minh Hue)、鄭氏翠娥(Trinh Thi Thyy Nga)因同樣罪名分別被法院判處14年與8年有期徒刑。另外還有47名被告遭判刑。

鄭文決是越南地產巨頭FLC集團的前董事長,旗下除越竹航空公司(Bamboo Airways)還有多間高級飯店和高爾夫球場。鄭文決被控在2017年至2022年間非法侵佔1億4600萬美元(約新台幣48億元)。

根據訴狀,鄭文決成立多家股票交易商,並以數十位家庭成員的人頭名義大量下單購買股票,藉此哄擡股價,並在交易撮合前取消下單。(編輯:韋樞)1130805

鄭文決


標題:越南地產航空大亨鄭文決 詐欺操縱股市遭判21年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34411.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