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3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追出2名員警涉案,並發現律師涉洩密,日前拘提3名律師等5人,檢方以陳姓律師和安姓法務人員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前者交保,後者羈押。

檢方則諭令鄭姓、林姓律師分別以新台幣2萬元、15萬元具保,而黃姓助理無保請回。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去年7月指揮雲林縣虎尾警分局緝獲詐欺集團的幣商車手,擴大偵辦發現高雄市林園警分局1名陳姓警員擔任詐騙集團軍師,今年1月將陳員聲押獲准後,又查出同分局1名洪姓警員涉案,還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商,上月15日依包庇、賭博等罪再將洪員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今天表示,檢方偵辦過程中發現詐騙集團配合的律師疑似涉嫌洩密等行為,指揮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11日發動搜索,到高雄市、台中市等6處,並拘提陳姓等3名律師、安姓法務人員及黃姓助理到案。

經偵訊後,檢方認為45歲安姓法務人員、42歲陳姓律師涉嫌洩密、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另安姓法務人員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違反律師法。

檢方以安姓法務人員、陳姓律師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安姓法務人員羈押,陳姓律師20萬元交保。(編輯:謝雅竹)1130613

段可芳
朱啟仁


標題:雲檢偵辦詐團案外案 3律師交保1法務人員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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