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8日電)台中市沙鹿區昨晚發生遊覽車撞擊公車專用道站體,台中市交通局今天表示,已請維護廠商先行修復,以保障民眾候車安全。至於站體修繕費用,後續將依相關程序向肇事者求償。

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說明,7日晚上7時23分,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弘光科大校園門口,張姓男子駕駛遊覽車,進入大學上坡處時,不明原因失去動力,向後滑行。

警方指出,遊覽車先撞擊於大門口停等的自小客車,大客車再向後滑行撞擊公車專用道站體,現場自小客駕駛左手腳受傷,送光田醫院就醫,傷勢無大礙,雙方均無酒精反應。全案依規定製作相關資料後,移請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肇事責任。

有關台中市專用道站體毀損部分,交通局表示,已請台中市專用道維護廠商先行修復,以保障民眾候車安全。至於站體修繕費用,後續將依相關程序向肇事者進行求償。(編輯:謝雅竹)1130508



標題:中市遊覽車撞公車專用道站體 交通局將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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