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能耗降低2.5%意味着什么?
在2022年和2023年單位能耗降幅均遠未達預期的情況下,實現“十四五”單位GDP能耗降低13.5%的可能性較低。但在不影響經濟總量的情況下,實現2024年單位GDP能耗降低2.5%的難度並不大。另外,能源消費管理和節能減排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可能是今年的政策重點。
第一,在2022年和2023年單位能耗降幅均遠未達預期的情況下,實現“十四五”單位GDP能耗降低13.5%的可能性較低。
“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3.5%”是“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衡量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指標之一。但是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單位GDP能源消耗降幅未達預期,除2021年單位GDP能耗下降2.7%外,2022年僅下降0.1%,2023年下降0.5%。
另外,2021年的能耗降幅是在浙江、江蘇等不少績效預警的地區以停產、限電等方式控制能耗的基礎上實現的。這些措施當時對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重大影響。
第二,在不影響經濟總量的情況下,實現2024年單位GDP能耗降低2.5%的難度並不大。
單位能耗和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工業和服務業在經濟結構中的佔比,另一個是各產業單位增加值的能耗水平。工業能源消費佔總能源消費的比例超過60%。2021年,工業增加值的單位能耗大約是服務業的7倍。
而在2021年之前,工業、農林牧漁業、服務業和建築業的單位增加值能耗已經呈下降趨勢,尤其是工業領域能耗降幅明顯。因此,除了單位增加值的能耗需要進一步降低以外,降能耗關鍵在於調整經濟結構,尤其是提高第三產業的佔比。
在GDP增速爲5%的前提下,我們假設了三種一二三產增速情景,對應不同的經濟結構。
2023年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後的單位GDP能耗爲0.364噸標准煤/萬元,若2024年達到單位能耗降幅2.5%的目標,則單位GDP能耗最大爲0.355噸標准煤/萬元。
經過測算,三種情景假設下的2024年單位GDP能耗均可以達成目標,即低於0.355噸標准煤/萬元。其中,第二產業增速5.7%爲臨界點,當其高於5.7%時,能耗目標可能較難達成。
第三,盡管實現能耗目標的挑战性較小,但我國能效水平總體呈現“東南沿海較高、中西部較低”的分布格局,重點是中西部地區降能耗。
能耗強度大省主要集中在西部。其中,寧夏、青海、新疆三個省份能耗遠超出全國平均水平,而能耗強度普遍較低的省份主要集中於東南沿海地區,如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原因是中西部地區承接了來自東部沿海地區的高耗能產業轉移,比如資源能源投入依賴度高的重化工業。
2021年上半年盤點顯示,9個一級預警省(區)能耗強度不降反升,其中6個位於中西部地區,包括青海、寧夏、廣西、新疆、雲南和陝西;10個省上半年能耗強度降低率未達到進度要求,其中7個位於中西部,包括河南、甘肅、四川、安徽、貴州、山西和江西。
2023年9-10月,國家發改委環資司與8個省(市)的節能主管部門人員進行會談,包括湖北、陝西、甘肅、青海、安徽和重慶6個中西部省(市),以及浙江和廣東2個東南沿海省份。環資司指出在“十四五”規劃前兩年中,除去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後,上述八個省(市)的能耗強度下降步伐未能達到“十四五”規劃目標進度要求,甚至有些地區出現了能耗強度不降反升的情況。
第四,爲實現2024年能耗降低2.5%的目標,各省份尤其是位於中西部地區,需要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的比例。
核算各地區能耗強度指標時,要將可再生能源、核電等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從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因此可以通過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量的佔比,實現降低單位GDP能耗的目標。
2023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爲17.7%。《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
此外,各省份可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下放至重點用能單位,並推行重點用能單位的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並通過購买綠證綠電來抵消超出預算的部分。
第五,大規模設備更新政策支持資金,應該重點用於鋼鐵、有色、石化、化工、輕紡和電力等行業的生產設備、用能設備和發輸配電設備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
對工業採取節能措施,有望顯著降低單位GDP的能耗。
制造業能源消費佔工業的比重超過80%。其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紡織業、金屬制品業的能源消費排名靠前。此外,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的能源消費約佔工業的10%,2021年在工業能源消費中位列第五。
結合《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各省份尤其是中西部省份要實現2024年能耗目標,需要針對鋼鐵、有色、石化、化工、輕紡和電力等關鍵行業的生產設備、用能設備和發輸配電設備進行設備更新和節能降碳改造。
第六,十四五是“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的關鍵時點,對綠能大省有利,爲增長創造更多用能空間。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提出,要將“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這將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的彈性,爲經濟增長創造更多用能空間。“碳排放雙控”重點關注碳排放強度控制,即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傳統高耗能行業也能通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實現高質量產出。
該轉變將對中西部綠色能源大省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以雲南省和青海省爲代表。截至2023年,雲南省的綠色能源裝機佔比接近90%,綠色發電量佔比約84%。截至2022年,青海省清潔能源裝機佔比達91.2%。在過去“能耗雙控”下,這些省份的工業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一旦轉向碳排放雙控,非化石能源將不再算入能源消費總量,從而減少對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
風險提示
GDP增速超預期;第二產業增加值增速超出預期;節能降碳措施不及預期
注:本文來自天風證券2024年3月22日《2.5%能耗強度下降目標會帶來什么影響?》,分析師:宋雪濤 S1110517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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