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認罪 爭取交保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7日電)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及收受現金、性招待等罪嫌,南檢4月偵結起訴,台南地院今天首開準備程序庭,收押中的陳凱凌認罪,願繳回犯罪所得,以爭取交保。
陳凱凌涉及收受現金、酒店飲宴、性招待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今天在台南地方法院首次準備程序庭中認罪。
陳凱凌委任律師指出,陳凱凌在偵辦過程中自白,移審時坦承犯行,願繳回犯罪所得,誠心悔過,也做了最壞服刑的準備,希望可以具保,限制住居所或報到,交保金額尊重法院裁量,以處理家裡的事。
台南地院表示,陳凱凌是否交保,由合議庭審理決定。
台南地檢署去年3月接獲陳凱凌涉嫌貪污情資後分案偵辦,同年12月21日指揮搜索,在陳凱凌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檢察官訊問後於12月22日凌晨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調查,陳凱凌任內涉嫌向廠商詐取180萬元,及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共14萬2200元,且又因購屋隱匿296萬餘元,其中財產來源不明226萬餘元。
南檢今年4月20日偵結起訴3人,被告除陳凱凌外,還有建設公司陳姓負責人、不動產代銷公司翁姓負責人等2人。(編輯:李亨山)1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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